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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首批推送房地产“白名单”已有两个项目共获得贷款5250万元

时间:02-26 来源: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108

内蒙古:首批推送房地产“白名单”已有两个项目共获得贷款5250万元

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息,2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全区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视频推进会,对各盟市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进展及2024年保交楼复工复产准备工作情况进行调度。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及“五项条件”精准提出房地产项目“白名单”。要确保“白名单”项目推送质量,进入“白名单”的项目,经协调机制研究确定后,成熟一批推送一批。各地要提前做好2024年保交楼工作复工复产准备,有效利用专项借款和配套融资,科学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要高度重视交付质量,全力以赴按时完成2024年保交楼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下发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迅速展开工作,联合印发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指导督促各盟市立即行动起来,筛选项目,推送名单,对接银行审批贷款,确保融资协调机制加快落地见效。截至2月22日,各盟市第一批共推送房地产“白名单”项目161个,融资总需求157.9亿元。全区已有两个项目共获得贷款5250万元。其中,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为呼和浩特秋实鸿德府项目发放贷款3000万元,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为乌兰察布文景上苑项目发放贷款2250万元。其他“白名单”项目融资协调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中。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和金融监管部门在落地实施房地产项目“白名单”的过程中,注重指导盟市将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与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融会贯通,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房地产企业改变过去以房地产企业的性质和规模作为贷款金额的认定依据,转为以立足项目本身的资产负债情况为贷款资金认定依据来进行精准融资。另据内蒙古日报报道,按照要求,筛选进入各盟市“白名单”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一是项目处于在建施工状态,如果项目短期停工,但资金到位就能复工建设和交付的,也可以纳入。二是有与融资额基本匹配的抵押物。三是确定一家贷款主办银行,并建立贷款资金封闭监管制度。四是预售资金未被抽挪或抽挪的预售资金已追回。五是制定贷款使用计划和项目完工计划。此外,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和金融监管部门在落地实施房地产项目“白名单”的过程中,注重指导盟市将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与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融会贯通,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房地产企业改变过去以房地产企业的性质和规模作为贷款金额的认定依据,转为以立足项目本身的资产负债情况为贷款资金认定依据,进行精准融资。目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和金融监管部门已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跟踪监测城市的协调机制运行状态,及时协调解决暴露出的问题,推动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他符合条件的“白名单”项目将陆续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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